自己的論文自己寫!如何避免抄襲?

學生寫作業、交報告是理所應當,但為了換取好成績、拿到畢業證書甚至教授升等,有些人會選擇找代寫或者抄襲。一、二次可能沒被發現,倘若未來投身政治、身兼要職,便可能被有心人士一一挖出,不僅影響個人聲譽,也讓大眾逐漸對學術研究成果失去信任
By 加分誌 2022/08/02 00:00:00

文/NANCY  圖/Shutterstock

很多人說大學三學分是「課業、愛情、社團」,但多數人一升上大學便翹課忙約會、忙社課,到了考試前才熬夜讀書、倉促完成報告。儘管珍惜寶貴的大學時光、好好體驗人生很重要,但教學相長的益友、知識淵博的教授、校內豐富的資料庫和學習資源,唯有在學期間才能方便取得,一樣不可錯過。

不違反《著作權法》,也可能「抄襲」?

研究除了重視獨特的切入角度、豐富的參考資料,維持原創性和正確的引用格式也非常重要。究竟什麼是抄襲?要怎樣才不構成抄襲呢?

在自己的論文中,不免需要探討過往他人的研究成果,或以現有的數據加強論述說服力,但仍須以自己的觀點、實驗數據為主、他人的研究內容為輔。

《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抄襲」,是指「重製」或「改作」的行為。

然而實務上還有另外一個概念,即「學術上的抄襲」。儘管〈 大專校院教師著作抄襲處理原則〉中並沒有明確定義,但可參考台大教授畢恆達在《教授為什麼沒告訴我》中所說:「只要有原文不動照抄的情況就必須使用引號,不管是一個子句、句子或段落,否則就算是抄襲。」雖然依《著作權法》規定,「觀念的抄襲」並非抄襲(第10-1條);對他人著作的「合理引用」,亦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抄襲(第52條)。但未正確使用引用格式,仍可能構成學術倫理問題。

除了抄別人,還可能「自我抄襲」?

抄襲他人的智慧結晶固然可恥,學術界還有「自我抄襲」(亦被稱為「重複發表」或「文字再使用」)的亂象,將已發表的內容只做部分修訂、增加、分段,對外聲稱為新的論文。在現行重視著作篇數的制度下,沒有時間和心力開發觀點、從事新研究的研究者,往往會出此下策。

抓抄襲!抄襲軟體出動

除了人工判斷是否抄襲,現今也有「Turnitin」等論文檢測軟體輔助。軟體會檢測格式,將待檢測的論文與其他論文內文比對,確認是否出現雷同的段落。這樣不但能檢測論文內容是否重複,更可以有效防止抄襲與被抄襲。

成為有誠信的研究者

劃時代的發現往往仰賴時間的累積,但現行制度要求學生與教授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有價值的論文,有些人因此選擇黯然離開學術界,也有些人選擇鋌而走險。今日的研究成果,將成為未來研究者的基石,浮濫的論文只會讓各領域的研究原地踏步。研究者除了應妥善分配時間,確保自己能充分閱讀資料、發掘新的觀點,更要恪遵引用格式,對自己及他人的研究成果負責。建立在誠信上的學術研究,才有不斷向前發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