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會計師考試 108 年起改採滾動式科別及格制,舉例讓你輕鬆看懂

目前建築師與會計師兩項考試採用「各科目均須達到及格標準」的科別及格制,將來要改制為「滾動式科別及格制」,至於滾動式是什麼意思?我們來跟大家說個清楚。
By EH 2019/09/04 00:00:00


過往的考試制度為「補考制」科別及格制,意思是,只要有一科及格,其他科目未及格可以在 3 年內繼續補考,但如果到了期限還是沒有及格,全部科目都要重考。


舊制:四年內須通過所有科目考試
例:小真報考會計師考試,在第一年選考中級、高等會計學,但只有高等會計學及格,中級會計學未及格,小真必須在將來三年內通過所有其他所有科目。假設第二年報考審計學及格,審計學的及格效力只剩兩年,有失公平性。

新制:每一科目及格保留期限均為三年
例:小真報考會計師考師,在第一年選考中級、高等會計學,但只有高等會計學及格,中級會計學未及格,小真必須在將來三年內通過所有其他所有科目。假設第二年報考審計學及格,審計學及格效力為三年,但如果要通過會計師考試,仍須在中級會計學及格效力到達前通過所有科目。倘若小真不幸未在中級會計學及格效力到達前通過所有科目考試,至少第二年的審計學及格效力還在,意即還有一年時間通過其他未及格科目、以及第一年通過的高等會計學(因已超過及格效力期限)。

另外為了鼓勵應考人在考試期間繼續從業,只要在各科目成績保留期間內,如果已經取得一定的工作年資,並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申請,可以將免試科目列為及格科目,如果免試科目與其他已經考過及格的科目合併計算後達到及格標準,則可在下次考試舉行時,由委員審查予以及格。

首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