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業獎勵最高給你 3 萬元,6 個 Q&A 讓你一次搞懂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考量到疫情對國內就業市場影響,在疫情穩定後、就業市場復甦之時,提出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鼓勵應屆畢業生謀求穩定的工作。
By EH 2020/06/17 21:00:00


此計畫是針對 15-29 歲的 108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推出,只要在 109 年 9 月 30 日前,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即領月薪)及依法投保就業保險,於同一雇主穩定就業滿 90 日時,就可申請就業奬勵 2 萬元,滿 180 天再加發 1 萬元。

申請方式可以到台灣就業通的申請專區申請,或是將申請書列印下來填寫完畢寄送或親送到工作所在地的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活動時間內只能申請一次。

以下列出大家可能會有的疑問,以 Q&A 方式跟大家說個明白:
 

1. 獎勵怎麼算?

只要在今天到 9/30 前找到工作,並連續工作滿 90 天,就可申請。
舉例來說:小明今年 23 歲,是 108 學年應屆畢業生,109 年 6 月 15 日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的計畫專區報名參加,並在 109 年 7 月 10 日在台北市找到工作,自行就業,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其受僱期間為 109 年 7 月 10 日至 10 月 7 日,已經符合受僱同一雇主滿 90 日,得於 90 日內(即 110 年 1 月 4 日)在台灣就業通的網站申請獎勵。

如果小明持續受僱至 110 年 1 月 5 日,已經符合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 180 日,不須再提出申請,由分署查對小明的投保紀錄並審核通過後,再加發給 1 萬元就業獎勵,直接匯入小明的金融帳戶。

也就是說,只要你是應屆畢業生,可以先上就業通網站報名參加獎勵活動,之後找到工作且工作滿 90 天就可申請。
 

2. 工作的行業別有關係嗎?

此獎勵計畫沒有限定何種行業,但得是按月計酬的工作,且投保勞工保險。參加者不得為雇主或負責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3. 如果在 6/15 前找到工作也可以參加嗎?

只要在今年 1 月 15 日至 6 月 14 日之間就業,且於 6 月 15 日(含)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由 6 月 16 日起算滿 90 天或 180 天也可申請獎勵。
 

4. 工讀生也可參加嗎?

此計畫是針對以月薪計酬的全時人員推行,工讀生不在此計畫之列。
 

5. 如果在工作期間內被資遣怎辦?

若工作未滿 90 天或 180 天遭非自願離職,在離職退保的次日起 60 天內再轉職就業者,穩定工作滿 3 個月或半年,仍可以申請獎勵。當事人應於離職退保的次日起 15 天內,以書面或線上通知工作所在地分署辦理轉職就業,並以 1 次為限。

若是工作滿 90 天,已獲得第一筆 2 萬元獎勵後才遭非自願離職,在順利轉職後期滿 90 天,仍然可以請領最後 1 萬元的獎勵。
 

6. 還有其他計畫可以申請嗎?

有,以剛推動的「特定行業就業獎勵津貼」來說,可以合併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申請,最高可拿到 13 萬 8,000 元的獎勵。不過於同一時期不得領取青年職得好評試辦計畫的尋職就業獎勵金、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的穩定就業津貼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的補助或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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