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 三等 )

追求挑戰,前進司法領域 ( 三等 )
By 加分誌 2020/09/08 00:00:00

應考資訊
考試日期:110 年8 月14 日~8 月16 日
報考資格:
1.18 歲以上( 監獄官:18 歲~55 歲),大學以上學歷。
2. 部分考試類組,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大學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

司法三等應試科目:
◎ 1. 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類科 專業科目
公證人 1. 民法 2. 公證法與非訟事件法 3. 民事訴訟法 4. 英文 5. 商事法
6. 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觀護人 1. 刑法 2. 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3. 心理學( 包括心理測驗) 4. 諮商與輔導
5. 犯罪學6. 社會工作概論或少年事件處理法( 包括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選試科目)
家事調查官 1. 民法總則與親屬、繼承編 2. 家事事件法 3. 家庭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 包括家庭暴力)4. 心理學 5. 諮商與輔導 6. 調查與訪談實務
行政執行官 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 民法 3. 民事訴訟法 4.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5. 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 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 6. 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司法事務官
( 法律事務組)
1. 民法 2. 刑法 3. 刑事訴訟法 4. 民事訴訟法 5. 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6. 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
司法事務官
( 財經事務組)
1. 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2. 民法與刑法 3. 銀行實務 4. 中級會計學
5. 稅務法規6. 審計學
檢察事務官
( 偵查實務組)
1. 行政法 2. 刑法 3. 智慧財產權法 4. 刑事訴訟法 5. 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
6. 強制執行法
檢察事務官
( 財經實務組)
1. 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2.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3. 銀行實務 4. 中級會計學
5. 稅務法規 6. 審計學
法院書記官 1. 民法 2. 刑法 3. 刑事訴訟法 4. 民事訴訟法 5. 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6. 強制執行法
監獄官 1. 監獄學 2. 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 3. 犯罪學與再犯預測 4. 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
5. 諮商與矯正輔導 6. 刑事政策

考取見證

勇敢的決定
108 司法官/108 司法三等檢查事務官探花
108 律師/108 高考智慧財產行政狀元
105 司法特考書記官
林O 佑 致理財經法律系畢

     我是致理財經法律系畢業,畢業一年後考上司法四等書記官,在書記官崗位服務了一年後辭去工作,決定再給自己一次機會,挑戰心中嚮往的目標- 司法官考試。

      我覺得自己與法律的緣份,真的都可以用『美麗的意外來形容』。當初大學選填志願時,我真正想選的是運動管理,卻因為家裡的不贊成而改選財經法律,也在實際接觸後發覺自己性格中正義感的那一面、進而喜歡上法律這個科系。大學畢業後,我想要找ㄧ份穩定、又能切合所讀科系的工作,所以便決定報考四等書記官,而我當時就是選擇補習班做為準備考試的基地。

     做了一年的書記官,我漸漸發覺,這份工作不太適合自己的個性、也不是我會想做一輩子的工作。我期望在工作時,能有更多的空間得以施展法律專業,我心裡很清楚,司法三等才是我真正的目標,而書記官只是中繼。」宥佑的語氣中,透露出對夢想的堅毅與決絕。「準備司法考試,絕對不是件輕鬆的事,就連付出全力都不見得能夠如願,更何況是在一邊工作一邊準備的狀況下。而書記官的工作又頗為繁重,如果不能下定決心孤注一擲,對於考取司法三等或律師司法官,我根本沒有把握。提起當初所承受過的不安與懷疑,宥佑的話語中沒有怨懟,反而是一派地坦然之外,還有更多的感激。

       我在補習班報名的是司律的正規班,而高考智財則是加選智財與世貿二科。補習班的正規班是打穩基礎最重要的關鍵,絕對要踏實、好好跟完一輪課;此外,每個老師都很值得信賴,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好好跟緊老師進度,惟有基礎穩固了,在建築高塔時才能夠屹立不搖。另外,我在遇到不會的問題時,都會找老師將觀念弄清楚,這也是面授班的好處,有老師可以請益解惑,在練習考古題時,還能夠請老師幫忙批改。

       不管再累再辛苦,也不管成敗與否,都一定要完成這條路,只有用盡全力,才不會讓自己後悔。」宥佑說:「我在準備每科時都盡力全力以赴,因為知道自己不是聰明的人,所以必須花更多的時間做準備,過程中遇到挫折,也只能不斷調整修正。我都形容這一年來不間斷的考試,就好像打怪一樣,但凡事有志竟成,只要不放棄堅持下去,最終一定有辦法打敗大魔王!

〈本文節錄自公職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