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什麼?
看到民眾上街抗議不公法案,不免聯想到還在持續進行中的香港反送中抗爭。印尼學生之所以如此憤怒,可歸咎於《印尼刑法修正草案》的幾大惡法:
- 婚前性行為、同性性行為、婚前同居
- 非醫療因素或強暴受害的人工流產手術
- 提倡節育
- 侮辱正副總統、政府、司法機構
上述列舉的通通都要罰,而且不是只適用於印尼人,外國遊客同樣照罰!澳洲政府已經提醒國人前往印尼旅遊要格外小心,甚至有報紙頭條大大寫上「峇里島禁止性行為」。
雖然這些法條看在台灣人眼中已經夠荒謬,但對當地人更加不能接受的是「侮辱正副總統、政府、司法機構」。前陣子的印尼森林惡火已經同時點燃人民的怒火,政府的消極作為,讓民眾無法接受;還有軍隊進駐巴布亞地區,甚至斷網,讓抗議民眾忍無可忍,如今又推出這個法條,形同獨裁。

暴動越演越烈,已有人喪命
這場抗議活動已經造成超過 300 人受傷,包含抗議學生與員警,甚至已經有一名學生在抗議過程中不幸喪命,被送到醫院時發現胸口有傷口,但還無法確定是遭受什麼攻擊所致。
抗議學生在抗爭過程中朝警方丟擲石塊,警方也回以催淚瓦斯、高壓水柱驅離,有人在行動中頭部受傷、骨折、眼部因為催淚瓦斯而痛苦不堪。抗議民眾除了在雅加達發動抗議之外,也在其他城市採取抗議行動,像是萬隆、日惹、瑪琅、巨港、棉蘭等。

總統宣布暫緩修法,學生要求撤回法案
有人反對就有人支持,穆斯林信徒、宗教團體都樂見法案通過,認為這才符合穆斯林的教義、中心思想,但受不了數萬民眾的抗議,印尼總統佐科威終於下令暫緩修法,但與香港人一樣,印尼人不能接受這種模稜兩可的緩兵之計,堅決要求政府撤回法案。
之所以要求撤回法案,印尼人認為這些法案除了充滿歧視意味,而且法條規定不清不楚,像是侮辱正副總統、政府、司法機構,何謂侮辱?什麼樣的用字遣詞算是侮辱?一旦法案通過,人民是不是等於喪失言論自由,甚至連新聞媒體都得謹慎用字遣詞。

法案一旦通過,影響甚大
《印尼刑法修正草案》一旦通過,影響的層面極其廣大,有人形容印尼的民主社會將倒退 50 年,人民將活在草木皆兵的社會下,跟另一半還沒結婚就不能同居或發生性行為,更不用說同志的處境,將更加艱辛。而這也會影響到印尼的整個經濟面,以觀光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地區,將面臨遊客劇幅減少的處境,畢竟誰會想因為「與心愛的另一半做愛」而被抓去關呢?
對於女性,處境更加艱辛,因為隨意墮胎將會違反刑法,不僅墮胎者要受罰,協助墮胎的醫院、醫師也要罰,這等於讓女性喪失身體自主權,在 21 世紀,聽起來真是難以置信。
圖|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