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應考情報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不限性別,男女皆宜,排除警校體系,是一般大眾進入警界的最佳管道,而且還沒當兵也可以考,警察負責守護治安、防堵犯罪、維護人民安全, 不僅是一份穩定的工作、更是一份有意義的工作。
By 加分誌 2020/10/20 00:00:00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不限性別,男女皆宜,排除警校體系,是一般大眾進入警界的最 佳管道,而且還沒當兵也可以考,警察負責守護治安、防堵犯罪、維護人民安全, 不僅是一份穩定的工作、更是一份有意義的工作。

應考資訊
考試日期:
110 年 6 月 19 日 ~6 月 20 日

體能測驗
110 年 10 月 9 日 ~10 月 11 日

三等報考資格
18~37 歲男女、大學以上畢

四等報考資格
18~37 歲男女、高中職以上畢

共同科目:
三等:
◎ 1. 國文 ( 作文、公文、測驗 )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英文 )

四等:
◎ 1. 國文 ( 作文、公文、測驗 ) ※2. 法學知識 (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 ) ※3. 英文

專業科目:

類科 等別 專業科目
行政警察 三等 ◎ 1. 行政法 ◎ 2. 行政學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心理學 5. 公共政策
四等 ◎ 1. 警察法規概要 ◎ 2. 犯罪學概要
◎ 3. 刑法概要
消防警察 三等 1.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2. 建築防火 3. 微積分
4. 分析化學 ( 含儀器分析 ) 5.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四等 ◎ 1.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 2. 火災學概要
※3. 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外事警察 三等 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 國際公法 3. 國際關係 4.社會科學研究法與統計
5.外語口試(英語、日語)(選試科目)
犯罪防治警察 ( 預防組 ) 三等 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2.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 3. 心理學 4. 諮商與輔導 5. 社會科學研究法
警察法治人員 三等 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 行政法 3. 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 4.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5. 智慧財產權法

體能測驗項目和及格標準:

男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90公分以上、跑走1,600公尺494 秒以內。
女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30公分以上、跑走800 公尺280秒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