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不限性別,男女皆宜,排除警校體系,是一般大眾進入警界的最 佳管道,而且還沒當兵也可以考,警察負責守護治安、防堵犯罪、維護人民安全, 不僅是一份穩定的工作、更是一份有意義的工作。
應考資訊
考試日期:
110 年 6 月 19 日 ~6 月 20 日
體能測驗
110 年 10 月 9 日 ~10 月 11 日
三等報考資格
18~37 歲男女、大學以上畢
四等報考資格
18~37 歲男女、高中職以上畢
共同科目:
三等:
◎ 1. 國文 ( 作文、公文、測驗 )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英文 )
四等:
◎ 1. 國文 ( 作文、公文、測驗 ) ※2. 法學知識 (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 ) ※3. 英文
專業科目:
類科 |
等別 |
專業科目 |
行政警察 |
三等 |
◎ 1. 行政法 ◎ 2. 行政學 3.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 心理學 5. 公共政策 |
四等 |
◎ 1. 警察法規概要 ◎ 2. 犯罪學概要
◎ 3. 刑法概要 |
消防警察 |
三等 |
1.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2. 建築防火 3. 微積分
4. 分析化學 ( 含儀器分析 ) 5.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
四等 |
◎ 1.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 2. 火災學概要
※3. 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
外事警察 |
三等 |
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 國際公法 3. 國際關係 4.社會科學研究法與統計
5.外語口試(英語、日語)(選試科目) |
犯罪防治警察 ( 預防組 ) |
三等 |
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2.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 3. 心理學 4. 諮商與輔導 5. 社會科學研究法 |
警察法治人員 |
三等 |
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2. 行政法 3. 立法程序與法制作業 4.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5. 智慧財產權法 |
體能測驗項目和及格標準:
男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90公分以上、跑走1,600公尺494 秒以內。
女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30公分以上、跑走800 公尺280秒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