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立軒 圖/Shutterstock
資遣預告
根據法規規定,公司資遣員工不能太過臨時,需要給員工準備時間。工作滿3個月未滿1年,雇主應在10天前告知勞工;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應在20天前告知;工作滿3年以上的勞工,應在30天前告知。如果遇到未給足預告時間的狀況,雇主必須要加付預告期間的工資(資遣預告工資)作為勞工的補償,以上的時間都是雇主應該要給勞工的基本權益,千萬要記得。
資遣費
被資前的時候,大家最關心的一定是可以拿到多少的資遣費,以及甚麼時候可以拿到。根據規定,雇主必須在離職日後30日內發放資遣費,費用的多少取決於年資。年資每滿1年,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最高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年資未滿1年,依比例計算(以實際工作日數分月、日換成年之比例計算);年資未滿3個月,一樣是依比例計算。
謀職假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謀職假其實是勞工一個非常重要的權益,在資遣預告期間,勞工每星期有2天「在上班時段出外面試、找工作的機會」,這段時間雇主不能扣勞工薪資或者全勤,但不如年假或特休,如果沒有使用不能折換成薪資的。非自願離職證明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保障,誰都不曉得下一份工作何時會來臨,這時若是待業期間要申請失業補助或報名訓練課程,就需要用到公司開立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才行。
以上的權益都是被資遣時勞工的重要權益,雖然希望不要用到,但千萬也要記得有這些權益以防萬一,如果真的不幸「被資遣」,心情不好的同時,也要記得,這些權益都要拿到,別讓自己賠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