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特考

語文能力好,可參與國際事務
By 加分誌 2020/09/08 00:00:00

應考資訊
筆試日期:110 年9 月4 日~9 月5 日
口試日期:110 年12 月18 日
報考資格:
外交特考三等:18~45 歲、大學以上畢(報名前3 年內通過英語檢定)
外交特考四等:18~45 歲、高中職以上畢

應試科目:
類科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三等外交領事人員 ◎ 1. 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 2. 綜合法政知識( 包括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 1. 國際關係與近代交史 ◎ 2. 國際傳播
◎ 3. 外國文( 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
◎ 4. 國際經濟
◎ 5. 國際法( 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
四等外交行政人員
( 行政組)
◎ 1. 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 ◎ 2. 英文
◎ 3. 會計學概要 ◎ 4. 行政學概要
「※」係採測驗式試題;「◎」係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皆採申論式試題。

108~109 年外交特考錄取人數
等別 108 年 109 年暫定錄取人數
外交領事人員 48 44
四等外交行政人員
( 行政組)
4 1
正確資料以考選部最新公告為主
主要工作內容
■外交領事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各項行政庶務務等,及駐外館處交辦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外交行政
辦理各項涉外事務,接待訪賓之禮賓工作,保護居住在國外之我國僑民,協助本國各政府機關蒐集本國所需各種資訊。辦理護照製發、外國人訪台簽證及文件證明等領事事務業務,或在駐外館處兼辦有關外交事務之各項行政庶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