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甄試

「教師甄試」,就是當修完教育學分並取得實習合格證書後(即具有教師資格),進入學校任教的必經途徑。 聘任制實行後,教師甄試又分為學校自辦、 聯合自辦,約每年 5~7 月舉辦,大致分為初試(筆試) 及複試(口試、試教)兩部份。
By 加分誌 2020/09/08 00:00:00

教師甄試考試日期:約每年5~7 月

應試科目
初試科目 中等學校
(國中/高中)
1. 教育綜合科目 2. 專業科目(依報考類科)
3. 特殊教育(有特教才有)
國民小學 1. 國語文 2. 數學 3. 教育綜合科目 4. 特殊教育(有特教才有)
5. 英文(台北市、桃園市會考)
公立幼兒園 1. 國語文 2. 幼教專業科目 3. 教育綜合科目
【註】:考試科目,為大多數學校招考狀況,考科及題型,請以各校公告簡章為主。
複試辦法 口試、試教

考試題型、科目參考
下列為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試科目,提供做為參考,實際考科及題型,請以招考學校簡章公告為主。

一、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試科目
教甄
科別
基礎類科
知能
專業類科知能 題型
普通科 1. 國語文
2. 數學
3. 英文
1. 教育專業 初試考試科目
均以選擇題命題
輔導科 1. 教育專業
2. 輔導專門知能(申論題)
一般體
育科
1. 教育專業
2. 體育專門知能
專長體
育科
1. 教育專業
2. 體育專門知能
英語科 1. 教育專業
2. 英文專門知能
幼教科   1. 幼教基本知能(含幼兒教育概論、幼兒發展與輔導)
2. 幼教專業知能(含幼兒園課程與教學、學前特殊教育)

二、國民中學教師甄試科目
教甄
科別
專業類科 題型
一般
類科
1. 教育專業科目
2. 學科專業科目
選擇題命題
選擇題命題
專任
輔導
學科專業科目加考非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