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日期:高考:110 年 10 月 9 日 ~10 月 10 日 普考:110 年 10 月 16 日 ~10 月 17 日
▲應考資格
高考:18 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 相關科系 ) 普考:18 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
高普考電力工程考試科目
等別 |
高考 |
普考 |
普通科目 |
◎ 1. 國文 ( 作文、公文、測驗 )
※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 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
專業科目 |
◎ 1. 工程數學 2. 電路學
3. 計算機概論
4. 電子學
5. 電機機械 6. 電力系統 |
1. 基本電學 3. 輸配電學概要 2. 電工機械概要 4. 電子學概要 |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電力工程若分發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即是處理電機產品取樣檢驗的工作,亦有可能分 發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或者市政府工務局建設工程處處理公共工程電力、空調、機械 設備等機電工程之勘測、設計、監工、估驗等。另外,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北縣政府、中央印製廠亦是其分發單位。
▲分發單位電力工程主要是處理發電、電力傳輸、電力網路及相關設備的設計。這些設備包括發電機、變壓器、電動機及電力電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