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 電子工程

電子工程 ─ 資訊與智慧的傳輸者同樣是電子工程類型的工作,公務部門工作穩定、工時正常、薪資不受外界景氣影響。 並且,工科人才備受重視, 無論是在公家機構或國營事業,升遷發展機會高。
By 加分誌 2021/07/16 00:00:00


▲考試日期:高考:110 年 10 月 9 日 ~10 月 11 日         普考:110 年 10 月 16 日 ~10 月 17 日

▲應考資格
高考:18 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 相關科系 )      普考:18 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

高普考電子工程考試科目

等別 高考 普考
普通科目 ◎ 1. 國文 ( 作文、公文、測驗 )
※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 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專業科目 ◎ 1. 工程數學 2. 電路學
3. 計算機概論
4. 電子學
5. 電磁學
6. 半導體工程
※1. 計算機概要 3. 基本電學
2. 電子學概要 4. 電子儀表概要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濟部工業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 含所屬機 關 ) 及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執。

▲工作性質
工作性質大多以電子專業工作及簡單公文處理為主,工作性質如下:

1.廣播電台—電台設備器材管理、維護、採購。

2.電信總局—辦公室處理電信業務公文、蓋章背書。

3.學校—協助教學設備、儀器、材料管理。

4.機場—塔台或場內儀控設備電腦、電信設備管理。

5.氣象局—氣象儀控設備、電腦、電信設備管理。

6.警察電訊所或警察局—警用電信設備管理、維護、採購。

7.智慧財產局—審驗電子方面專利文件。

8.縣政府或一般行政機關—電腦、電信設備管理、維護、採購等。 其他如商品檢驗局、健保局、高速公路局、高速鐵路局亦是其分發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