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專科學校目的,在於培養強健體魄的學生,增進其法學素養,灌輸人文關懷理念,術德兼修,使每一位警校畢業同學能文能武,具備警察應勤技能,未來可為人民及國家服務。
■報考日期:約每年 3 月(依當年度公告簡章為準)
■考試日期:約每年 5 月份
■應考資格:
年齡在 25 歲以下之青年男女,品貌端正,體格健全,身家清白,無不良紀錄及嗜好,高中(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以上者,均得報名。
■考試科目:
1. 初試(筆試):
組別 |
科別 |
考試科目 |
甲組 |
刑事警察科 |
國文(含作文占 40%)、物理、化學、數學甲、英文 |
交通管理科 |
科技偵查科 |
消防安全科 |
海洋巡防科 |
乙組 |
行政警察科 |
國文(含作文占 40%)、歷史、地理、數學乙、英文 |
2 複試:分為體能測驗、口試及體格檢查 3 項。(複試完整說明,請參考警專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