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為檢察官的得力助手,提升解決案件的品質及效率嗎?商科生也能在法界出頭天!檢察事務官向來屬法科生專長,然而隨著經濟發展,財經犯罪層出不窮,財經事務專業性高, 因此需要有財經知識的人加入檢察體系,因此成立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期望能招攬更多優秀的商科生協助檢察官偵辦案件。
考試日期:111 年 8 月 13 日 ~ 8 月 15 日
應考資格:18 歲以上、大學以上畢
體檢標準 (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1. 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 0.1。
2.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 90 分貝。
3. 重度肢障。
4. 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5.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6. 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司特三等
類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檢察事務官 ( 財經實務組 ) |
◎ 1. 國文 ( 作文 80%、測驗 20%)
※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 包括憲法 30%、 法學緒論 30%、英文 40%) |
1. 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2.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3. 銀行實務
4. 中級會計學
5. 稅務法規 6. 審計學 |
【註】:「◎」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歷年錄取人數
類別 |
111 年 ( 暫定名額 ) |
110 年 |
109 年 |
108 年 |
檢察事務官 ( 財經實務組 ) |
18 |
10 |
12 |
4 |
薪資待遇
司法特考三等 |
薪資待遇 |
檢察事務官 ( 財經實務組 ) |
約 75,000-85,000 元 |
工作性質:
1. 實施搜索、扣押、勘驗或執行拘提。
2. 詢問告訴人、告發人、被告、證人或鑑定人。
3. 襄助檢察官執行法院組織法第 60 條所定之其他職權。
分發單位:
全國地方法院、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