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利多
1. 外語能力佳的考生具優勢
2. 有機會駐派國外,擴展視野
3. 薪資優渥、工作具挑戰性
應考資訊
筆試日期:約每年 9 月
三等應考資格:18~45 歲,大學以上畢 ( 於報名期間 前 3 年內,需通過英語檢定 )
四等應考資格:18~45 歲,高中職以上畢 ( 於報名期 間前 3 年內,需通過英語檢定 )
應試科目
外特三四等普通科目
◎ 1. 國文 ( 作文、測驗 )
※2. 綜合法政知識 ( 包括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
等別 |
類科 |
專業科目 |
三等
外交領事人員 |
英文組一 |
◎ 1. 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
◎ 2. 國際傳播
◎ 3. 外國文 ( 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 )
◎ 4. 國際經濟
◎ 5. 國際法 ( 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 ) |
法文組 |
德文組 |
日文組 |
西班牙組 |
葡萄牙文組 |
土耳其文組 |
俄文組 |
阿拉伯文組 |
義大利文組 |
英文組二 |
◎ 1. 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 ( 以英文命題及作答 ) |
|
◎ 2. 國際傳播 ( 以英文命題及作答 ) |
|
3. 外交實務英文寫作 ( 以英文命題及作答 ) |
|
◎ 4. 國際經濟 ( 以英文命題及作答 ) |
|
◎ 5. 國際法 ( 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 ) ( 以英文命題及作答 ) |
|
四等
外交行政人員 |
行政組 |
◎ 1. 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 ◎ 2. 英文 ◎ 3. 會計學概要
◎ 4. 行政學概要 |
「◎」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