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是手段,不是目標;準備考試非寫論文,熟讀為上,不求甚解。」楚樾。
考試高分三法寶
(一) 勤作「人工筆記」,基本功夫,這是知識的建構與消化
考科知識必須加以體系化、精確化、效率化
(二) 掌握「對的方法」,是考試過關斬將的倚天劍、屠龍刀
考試高分,一試錄取,絕對有方法
(三) 必備「三心」,遠離二意,「堅定的意志」是眾神諸佛的無形加持
三心:信心、決心、願心(聖嚴法師:願有多大,力量就有多大)
※金榜題名三要素:法規(含政策)、案例(含時事)、分析(寫作能力)
※近年來出題趨勢:文資法、時事、國際保存思潮
※申論題寫作技巧:全面式審題→布局結構→下筆策略→最後檢查
申論題解題技巧與結構
(一)答題結構:
1、兩段論:前言+ 本論;本論+ 結論
2、三段論:前言+ 本論+ 結論
(二)主體結構:
一題20 分可分四段;一題25 分可分五段
(三)考試高分快速技巧:「論點標題化,論述分點化」
1、論點標題化:「破題」效果
本論內容宜分段論述並下標題,帶有結論式的具體標題,可使閱卷者快速清楚掌握你的論點與內容,盡量避免無意義的中性化標題。
2、論述分點化:先後緩急,思路清楚
長篇大論會使論述模糊,論點發散,論點分點闡述,作答次序條理分明。
考前三個月的應試準備方針
(一)&四月至六月為總複習階段,準備策略以複習並熟讀已有資料為佳,切記「貪多無益」!尤其要注意文化行政考科之間的跨領域性,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或是藝術概論等科之間,經常會有相關題目出現。
(二)&文化資產法規必須熟背,這是得高分的神兵利器,不可忽略。瀏覽近一年的相關文化政策與藝文時事,可參考文化部以及各縣市文化局網站資料。
(三)&總複習階段一定要開始寫考古題,全真模擬應答,兩小時寫四題,寫完後立即檢討並訂正之,再做成筆記資料。每題可以重寫三次,不斷修正,直到能夠熟記內容與作答筆法。目的在訓練作答的速度以及增加審題經驗,強化論述內容的條理性與深度,因為「Input」(吸收)與「Output」(作答)是兩件不同的事,面對申論題型的考試必須經由反覆練習來提高寫作能力。
範例考題
古蹟保存成為今日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議題?試從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發展歷史的角度申論之。
解題技巧
軸的角度切入審題,找出切題的關鍵詞,再加以鋪陳延伸。
楚樾老師擬答
1972 年 UNESCO「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誕生之後,保護人類文明成就成為全球社會的重要議題之一。我國方面則自 1970 年代之後,保存文化資產的意識才逐漸萌芽,最終納為國家的重要文化政策之一。
本論:
(一)文化保存意識崛起於 1970 年代的古蹟保存運動
1. 快速都市化下,台北林安泰古厝、彰化孔廟或是板橋林家五落大厝等傳統建築,在都市化過程中成為開發阻礙的代名詞而面臨拆遷命運;但同時也激起林衡道、漢寶德、林乾朗與夏鑄九等文化精英的批評聲浪,促成了古蹟保存運動。
2. 另一方面,古蹟帶有濃厚的鄉土色彩,伴隨著本土文化意識的崛起,保存傳統建築逐漸為政府所重視。例如 1979 年內政部已有暫定古蹟名單,為日後指定保存預作準備,1978 年加強文化及娛樂活動方案也討論到古物保存法的修法。
(二)1980 年代的文資法乃是重視古蹟保存的政策回憶
1. 1981 年 11 月 11 日行政院文建會的成立,代表文化事務正式受到國家重視;此外,文化資產保存法於 1982 年 5 月 26 日公布之後,古蹟保存進入法制化時代並且成為公共政策的一環,保護的對象也不只侷限於古蹟。
2. 除此之外,1987 年文建會首次舉辦全國性「文化資產維護研討會」,廣邀產官學各界共商古蹟保存之道;同時,召開多次的「古蹟修護技術研討會」,則透過學術研究提高古蹟修護的技術水準,古蹟保存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三)保存觀念隨著 1990 年代社區營造運動而扎根地方
1. 1994 年文建會社區總體營造政策的推動,古蹟保存的觀念逐步深入地方社區。於是,社區化的古蹟保存運動改變了「由上而下」的官方思維,並隨著文資法的數度修正,古蹟指定審查權回歸地方自治而不再掌握於中央,更符合在地的認同與期待。
2. 九二一大地震對於中南部古蹟造成嚴重的毀損,不但引起政府正視保存制度的潛在缺失;也體認到災後修復的急迫性,於是隔年文資法立即著手修法,刪改許多不合時宜的舊規定,同時引進不少有利於古蹟永續保存的新措施。
(四)千禧年後保存更為公共化而制度逐步接軌國際
1. 2000 年以後,隨著都市化開發與文化保存的經常性衝突,古蹟不時成為社會議論的新聞焦點而提高其公共性,並朝向公共議題化的趨勢發展,例如新北市新莊樂生院案。也正因如此,思考古蹟活用可以成為官方推動文化治理的新策略。
2. 2001 年文建會倣效法國古蹟日,率先於淡水舉辦「認識古蹟日」,後來擴大成為「全國古蹟日」活動;2002 年我國以世界遺產制度為鏡,啟動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登錄計畫;2005 年文資法結構性修正時,重視接軌國際保存原則。
(五)文化部時代著重生活化以及整體性的保存思維
1. 2012 年 5 月 20 日文化部的誕生,樹立了行政專業化時代的新里程碑。古蹟保存不僅結合了文創產業,還藉由新故鄉社造地方文化館計畫鼓勵社區參與,實踐生活化的保存模式,近年的「再造歷史現場計畫」正是具體呼應了這樣的保存觀念。
2. 2016 年 7 月文資法進行最新一次的修正,特別強調古蹟得以系統性方式保存之,亦即從整體面審視古蹟之保存價值,維護其真實性與場所精神。此外,第37 條新增古蹟保存計畫之訂定,更是從都市計畫之角度整合文化保存與都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