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警察種類原來有那麼多

了解警察業務類別與性質,快速掌握工作重點
By 加分誌 2021/11/29 00:00:00


依業務分類,警察類型可分為:行政、消防、刑事、外事、犯罪防治、交通、水上、法制及行政管理,每一種類型需要具備的職能專長各異、工作重點自然不同,各有各的重要性,以下針對警察類型及工作屬性逐一說明。

行政警察

大家最為熟知的警察類型不外乎是行警察,行政警察主要負責一般的行政工作。具體的勤務內容主要為:

勤區查察:於警勤區內,由警勤區員警執行之,以家戶訪查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
邏: 劃分巡邏區,由服勤人員循指定區巡視,防止危害為主;並執行檢查、取締、盤詰及其他一般警察勤務。
臨檢:於公共場所或指定處所、路段,由服勤人員擔任臨場檢查或路檢,執行取締、盤查及有關法令賦予之勤務。
守望:於衝要地點或事故特多地區,設置崗位或劃定區域,由服勤人員在一定位置瞭望,擔任警戒、警衛、管制;    並受理報告、解釋疑難、整理交通秩序及執行一般警察勤務。
值班:於勤務機構設置值勤臺,由服勤人員值守之,以擔任通訊連絡、傳達命令、接受報告為主;必要時,並得站  立門首瞭望附近地帶,擔任守望等勤務。
備勤:服勤人員在勤務機構內整裝待命,以備突發事件之機動使用,或臨時勤務之派遣。

消防警察

消防警察係對災害防救、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等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 審核、督導及執行之人員。像是災害防救體系訂定及成立風災、震災、火災及爆炸等災害 應變中心,統合救災工作、防火管理及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之規劃與執行、爆竹煙火、可燃性高壓氣體及公共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與檢查、火災搶救及其他災害配合搶救、救災資源之運用管理、緊急救護業務規劃、督導、執行及衛生醫療機構之聯繫、協調、火災原因之調查、鑑定、統計、分析及火災資料之核發等。

外事警察

外事警察係以保護外來人口、執行各國駐華使領館及代表機構、官員安全維護、處理涉外治安案件及促進國際警察合作為專責工作之警察人員。像是調查非法外來人口、涉外治安情資調查、國(外)賓及駐華使領館、機構等安全維護工作、涉外治安案件預防及偵查、 促進國際警察合作、警察外語訓練及協助等。

刑事警察

維護社會治安、犯罪偵防工作。犯罪與違序案件偵防之擬訂及執行、警察勤、業務之規劃、 執行及督導考核。像是研議刑事政策、策訂偵查策略、偵查不法犯罪、預防犯罪發生等。

刑事鑑識

運用科學技術與方法,進行犯罪現場勘察與處理,證物鑑定分析、研判,以重建犯罪事實, 以提供犯罪偵防並協助司法偵審。像是執行刑案現場勘察、執行物證鑑定分析及建檔、出庭作證提供鑑識專家意見、規劃並執行鑑識人員訓練及業務發展等。

犯罪防治(預防組)

一般刑事類預防犯罪與被害、預防犯罪與被害宣導、防處少年事件、婦幼安全業務、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評估;另外還有預防犯罪與被害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研究。

交通警察(交通組)

護交通秩序、排除交通障礙、執行交通法令、取締交通違規、防止交通危害、處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防制及處理等,從事整體規劃、擬議、督導、考核及執行。

交通警察(電訊組)

基於電信工程之知能,警察通訊網路與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設計、施工、運用、維護、 管制、採購、管理、補給及研究更新。

警察資訊管理

警察機關資訊作業系統整體規劃及協調。包含辦公室自動化、資訊系統之管理運作等。

水上警察

因應海巡勤務需要,水上警察錄取人員工作性質採 24 小時輪值方式執勤(包括值班、備勤、守望、巡邏、檢查等勤務),主要從事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犯罪調查、海難救助、漁業巡護及海洋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育及為民服務等工作。

警察法制

建構警察機關整體依法行政環境,促進警察專業執法,提升執法效能,維護警察公信力及精進員警個別警察法規知能,貫徹執行公權力,確保依法行政。像是建立警察法令規範制度,健全法制作業、提供法令相關諮詢、研析現行警察法令規範,促進法制發展等。

行政管理

警察人事、後勤事務管理、危機應變與安全管理等工作之計劃、研究、擬議、審核、督導 及執行等。像是人事行政政策、人事業務、人事教育訓練與發展、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及管理方法之執行、訂定、改進與研究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