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洪孟樊
三階段培養民法知識
池錚老師說明,一開始不知道從何準備起,通常是因為沒有周全的讀書計畫。因此,面對陌生的法科,同時又是法條繁多的民法,更應該建立起短、中、長期讀書計畫:
◎長期:求法條看得懂、名詞定義清楚,閱讀的過程中碰到問題不用慌張,先記下來,之後可以一一解決。
◎中期:加強法律爭點的判斷與釐清,建議可以從正反兩方向思考單一事件,藉此找出考題的爭點。
◎短期:大量練習考古題,進行備考階段的最後衝刺!
老師強調,剛開始接觸民法肯定會不適應法律用語,但隨著大量閱讀之下,久而久之就能習慣,因此這並不是太大的問題。至於爭點的尋找,老師建議,應該要從平時生活就開始培養問題意識。例如:看新聞報導,某某明星被控告家暴而訴請離婚,可以思考應帶入民法哪幾個條文?正反方立場分別有什麼法條可以支持?又如租屋糾紛,這也是日常生活相當常見的課題。池錚老師建議,從日常生活就培養民法熟悉度,對於準備民法是非常關鍵性的成功要件。
這些內容要讀熟!
對民法有了基本的認識,接著老師要說明的是不同章節,有不同的考點。就老師觀察,以下幾個考點近年經常出現,不可不慎:
●總論:當考到行為能力的概念時,考題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變化,務必徹底了解行為能力的相關條文。此外,代理的概念也相當重要,通常只要考題有考到代理,考題都偏難。
●債篇:範圍很大,實務上很常遇到的侵權行為,以及契約、買賣、承攬、委任等重要條文都要把握住。當中以承攬的內容較難,但只要帶入生活經驗,會發現其實很好理解,例如: 你請建設公司幫你蓋房子,衍生出房子這個產物,但若房子有瑕疵,要如何求償?該對誰求償?
●物權:在物權法定的基礎上,考試無法亂掰,所以相對好準備,只要牢記條文內容即可。也因此, 這章節的考題通常會考得比較細,例如抵押,如果你拿一筆土地向銀行抵押貸款,後來有人跟你租地去蓋房子,而你卻還不出錢給銀行,這下銀行要向誰討錢?土地上的衍生物要如何處理?
●親屬篇:主要考身分關係的判斷,像是結婚算不算數、可不可以離婚、離婚後孩子要歸誰,這些都是常考的內容。而當中又以離婚相關的考題最常見。這部分老師建議同學可以連結時事準備,例如看到新聞播報某某名人離婚,可以拆解一下背後適用哪些法條。」
重新組合條文
以申論題來說,同學答題最重要的內容在於涵攝。有些同學可能會想盡辦法把法條一字不漏地寫下來,但池錚老師認為這並非出題者的用意。閱卷老師想看到的是,你如何確實的吸收、理解法條內容,並轉換成適當的語言,針對爭點說明。
因此,老師強調,條文的編排是有一套體系的,同學可以自己試著重新整理條文內容,把相關的條文整理在一塊。例如,侵權行為的條文眾多,但其實 §184 條到 §191-3 講的是各種情況的請求權基礎,例如員工搞砸工作,老闆要不要賠錢;小孩闖禍,爸媽要不要負責等等。而 §213 到 §215 條講的是賠償方法。§216 條講賠償範圍。
老師建議同學,可以先以較全面性的方法連結法條,再來細看條文。無須硬背每一條,從整理過程中就可以開始熟悉法條內容。 背法條應該是最後一個步驟。
最後,池錚老師勉勵同學,讀民法不必求最高分,只求上榜。如果發現自己有特定章節特別弱,也不必太擔心,想辦法把表現好的章節拉高分數,就有機會多贏別人 1 分。 而那 1 分,或許就是上榜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