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NANCY 圖/Pexels
找到工作,還要先經歷試用期
新人加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很多公司會視為「試用期」,不僅還不算是正式員工,無法享有三節獎金、特別休假等福利,薪資還可能縮水。儘管勞基法目前已無「試用期」規定,但這個制度在很多公司依然存在。根據契約自由原則,勞雇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能在符合勞工意願的情況下,延長試用期,以判斷是否適任。
試用期中,依然要注意自己的權利,公司應該要在第一天就幫你辦理勞工保險、健康保險、提撥退休金。
給我加班費!不當血汗勞工
在很多產業中,「責任制」被拿來當作不發加班費的藉口,其實是違法的!根據勞基法,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正常工作時數不得超過40小時。加班前2小時,公司應該給付1又3分之1的時薪,若再加班2小時,時薪則調高為1又3分之2。每日最多不應該工作超過12小時。

「一例一休」的制度下,週末兩天分為休息日和例假日,只有休息日可以加班,前2小時加班費為時薪的1又3分之1,後6小時為1又3分之2,超過8小時則為2又3分之2;例假應該讓勞工好好休息,除非是因為天災等特殊狀況,否則不應該讓勞工出勤;國定假日或特休則算是「休假日」,就算加班不滿8小時,也應該給付8小時工資。
每工作4小時,就應有30分鐘的休息。很多公司規定午休時間1小時,就是你可以自由運用的時間,不應該再被雇主交付工作。
認真工作,也別忘了放假
雖然大多數工作不像學生時期有寒暑假,不過只要年資滿6個月,就享有3天的特別休假,依照年資最多可以有30天。生病看醫生,一年有30天半薪病假、有事必須處理,一年可以請14天無薪事假。結婚、喪禮這種人生大事,都可以享有照發工資的休假。

女性另外還有每月1日半薪生理假、8週全薪產假,男性則有陪產假及陪產檢假共7日。只要依照流程申請休假,雇主只能查核理由是否正當,但沒有駁回的權利,只能和勞工商討、調整休假時間。
不姑息黑心公司,勇敢檢舉!
當你發現公司有些規定似乎違反勞基法,你可以電話詢問勞動局、勞動部、法律扶助會和台灣勞工陣線,解答你對公司制度的疑惑。蒐集薪資條、薪資匯款紀錄、打卡單、通訊紀錄等作為證據,向勞工局或勞檢局檢舉。若是勞保、健保問題則是向勞保局和健保署檢舉。
若申請調解、仲裁甚至司法訴訟,雖然費時較久,但可以讓法院強制執行,更有效力。
當一家公司無法守法、善待員工,有些人會選擇忍氣吞聲。但若忍無可忍,檢舉也是一種選擇。不讓黑心公司繼續迫害員工,給後人一個更良善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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