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學法科好困難?名師傳授學習法律三步驟

對商科學生來講,法律就像是另一個世界,明明全部都是中文字,卻無法理解箇中意思,更遑論要把那些密密麻麻的法條背下來了。偏偏各大考試都會考法科,小至法學緒論,大至稅務法規,法條從理解到背誦如果無人引導,恐怕花上許多時間,甚至走上冤枉路。因此,我們特別找來四大法科的名師,要傳授大家準備法科的必勝祕訣,助你輕鬆戰勝法律條文。
By 加分誌 2019/05/01 00:00:00
 

法律入門從理解開始

本身就是律師的江赫老師,在指導同學學習法科時,他一定強調「法律白話文教學」,法律條文字面上艱澀難懂,如果
同學逐字背誦,相當痛苦,老師舉例:「非謂其買賣契約均為無效」,這句話是有效還是無效?筆者在與老師訪談時,直呼這根本是在考國文,老師也笑說法律條文就是如此,把很簡單的一句話搞得非常複雜,但其實只要拆解它,就能瞬間明白其意義。

【非】謂其買賣契約均為無效。

把這句話拆解開後,先不要看第一個字「非」,光看其他文字會發現這句話是在講買賣契約無效,但因為前面加了一個
非字,所以負負得正,此條文是為有效。

老師強調,如果同學不這樣拆解文字並分析,硬是把條文背起來,到最後可能會混淆。不過最重要的還是「理解條文」,其實從拆解文字開始,就是一個理解的開端,先了解字面上的意義,再來探究實際應用案例、延伸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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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上課並不會用一條一條的法條教學,而是用架構及會審法運行模式配合時間點畫在一張圖上,聽完老師的課程,對於整體會審法規會有通盤的認識,我會把老師上課說要背誦的部分謄寫到筆記本上,之後每次要複習會審法規時,就先把筆記拿出來全部背誦一次,筆記隨時間會越寫越多,所以每次複習要背誦的東西也會越來越多,不過長久下來,前面章節也越不容易忘,就是按照老師教的堆疊式記憶,真的滿有效的。題目練習的部分,我只有將老師課本後面的選擇題全部作完,做錯的題目盡量從課本後方的法條及課本內容找出答案,這科的選擇題題目通常都很好拿分,課本及法條熟讀就可以獲得不錯的回報。
 

學好法律三步驟

對於學習法科,江赫老師有他的一套三步驟教學法:
聽得懂 > 記得住 > 寫得出來

老師強調,法律條文要先聽得懂,也就是前述跟大家提到的拆解字面意思,了解條文真正意涵,老師建議,同學應該要把每一條法律條文都試著自己用白話文解釋,如果自己有辦法解釋得出來,就表示自己有理解這個條文了。至於很多同學都有的迷思,也就是法律條文得一字不漏的記下來,這就是老師要強調的第二步驟:記得住。

要透過死記來記住一件事情,是很困難的,不要說法條,光是日常生活的大小事難免會忘東忘西,更何況法條繁雜,要靠死記記下來真的很難。江赫老師以證券交易法第七條為例:

第七條(募集、私募之定義)
本法所稱募集,謂發起人於公司成立前或發行公司於發行前,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有價證券之行為。
本法所稱私募,謂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依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對特定人招募有價證券之行為。

老師強調,這條法條字面上不難理解,講的是募集以及私募的定義,但當中的一些專有名詞,同學得先充分了解其意義,這樣才算真正理解這條法條。法條中提到的發起人,可參照證交法第五條:「本法所稱發行人,謂募集及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或募集有價證券之發起人。」

了解何謂發起人後,就可以深入探究什麼是非特定人,老師建議同學,如果看字面難以理解,可以試著反向思考,何謂特定人?所謂特定的人就是指一群被指定的人,例如教室內的同學,這就是特定人,那非特定人就是沒有指定的人,也就是一般普羅大眾都算是非特定人,因此第七條指的就是向一般社會大眾招募有價證券。這樣是不是有覺得更理解這條條文?老師提醒,同學還得理解何謂公開招募,既然這裡強調「公開」招募,意即也會有非公開招募,就是第七條下半部分私募當中的招募行為。

透過這樣一層一層拆解法律條文,可以更容易記住法條。老師另外提醒,法條還得「關聯性記憶」,以前述提到的證券交易法第七條為例,還可與第二十二條(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搭配記憶,了解何謂募集後,就可以進一步探究有價證券如何募集與發行,江赫老師:「如果考題考出來,同學就可舉一反三,引用其他法條,如此成績可再往上成長」。
 

考古題不該用看的

江赫老師教書多年,他留意到部分考生習慣「看考古題」,題目跟答案對照著看,但老師強烈建議同學寫考古題應該要遮住答案,自己寫,然後再來對答案,檢視自己哪裡寫錯,如此才能達到老師說的第三步驟:寫得出來。另外,如果同學有補習的話,也不妨自行練習申論題,然後拿給老師批改,或是跟同學交換看,除了加強答題速度外,也可以清楚知道自己哪些地方不夠了解、需要再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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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法規:
翻開法條看似考的非常多,但實際上有許多都是互相勾稽亦或是類似的,背了前面後面大同小異,所以在準備上並不是那麼困難,多看幾次作答時能挑出正確選項就好,這科也是我覺得最好準備必定得拿下高分的科目。

稅法/ 申報實務:
這科是我花最多時間的科目,非常感謝稅法老師讓我對稅法這種要背的科目感到興趣,奠定了我稅法的基礎,也因為我了解了每一個地方,在背法條時事半功倍,了解之後再進行背誦將會大幅減少所花的時間。

這兩科也是需要靠著大量的題目堆疊自己的實力,建議可以從課本後的題目先練習,再寫歷屆試題,每一題都要清楚每一個選項在考的內容是什麼,若稍有覺得陌生就要釐清,拿出課本再翻閱一次。
 

自制力不強就到補習班吧

江赫老師表示,準備考試每個人都有專屬的一套方式,除了可以依循老師提供的三步驟準備之外,如果是自制力較差的人,或是基礎不佳,老師建議還是得到補習班補強,一來是補習班老師可以幫忙整理出考試的重點,提供更快速準備的方式,以法科來說,補習班還會即時彙整最新修法資訊,節省考生自行查找的時間,也避免考生「miss」修法資訊;此外,補習班有一大群人陪伴一起準備考試,那種革命情感以及互相砥礪的氛圍是自己埋頭苦讀難以比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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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不是會計系的學生,而我開始讀書的時間是 3 月中,翻開一本本課本,都是從來沒學過的內容,而且份量還不少。但是在聽過老師們的上課後,我漸漸發現其實很多內容是有連貫性的,並且理解觀念後就不易忘記。
 

稅法,依法行政為核心價值

以高普考來說,稅務法規是財稅行政的專業考試科目之一,對會計人來說,稅務法規不怎麼好上手,因為稅法法條眾多,且法科與商科的思考邏輯有異,稅務法規名師鄭漢老師表示,通常要花一年時間才能建立起對稅法一科的通盤了解。在準備上,鄭漢老師習慣以推論的方式教導學生記憶法條,除了真需要死背的法條之外,大部分法條都可以經由推論而得,雖然花時間,但老師認為這對學生來說更好上手,學習過程也比較不痛苦。
 

答案都在法條裡

老師形容, 會計人看法條會努力將法條背起來,但要套用到實際案例時,往往會忽略許多要件,而這些要件正是關鍵所在,所以也可以說法科需要更加細心的思維。另外,老師也舉例,營業稅有規定課稅範圍,講白話就是賣東西、有收入要開發票,但法律上有收入不一定要開發票,這對商科學生來說很難立刻理解。

所以要怎麼快速進入法律的世界呢?對商科學生來說,第一次看法條絕對「無感」,所以不如先探討實際案例,接著再連結到法條,這樣之後碰到相似案例,法條自然就會浮現。

再者, 鄭漢老師觀察到, 近年的申論題喜歡以實例命題,而通常會需要考生列出多項法條解釋,不如以往只考單條法條,這類考「法條組」的題目,可以快速測試出考生對法條的熟悉度,但如果死記法條,就會很難靈活運用。因此老師建議,準備的時候順序可以顛倒,以實際案例連結法條,答題時就比較容易聯想到法條組,回答也會比別人更完整些喔!
 

稅法常修 過去常考的法條一旦修了就會考

稅法一年可以修多達上百條, 對考生而言,修法絕對需要關注,但考生要如何跟上修法速度?鄭漢老師強調,修法不代表整個打掉重練,修法僅是針對已經不合時宜、配合社會觀感的部分進行修改,所以考生不必太過緊張,把腦中對於法條的舊記憶更新到最新版本。

不過考生要特別注意的是,假設某條法條本來就是常被命題,像是前年、大前年房地合一修法,後來幾乎每次考試都考,所以如果是過去常考的法條最近被修法,一定要妥善準備,因為之後考試出現的機率很大。

若碰到計算題, 許多會計人會以會計學的心態面對稅法的計算申論題,認為只要最終答案正確無誤即可,確實,在會計學上可以這樣運算,但來到稅法這一科,老師特別叮囑,一定要記得最重要的原則:依法行政,任何行為都要依照稅法的條文進行,如果與條文相左,就算最終答案正確,還是會被閱卷者扣分,不可不慎!也因此,老師認為準備稅務法規其實不難,因為考試題目通通都從法條出,只要熟悉法條,而且遵照法條的規定答題,分數都不會太差。老師也建議,應該以法條為主,課本為輔,盡可能地將法條讀到滾瓜爛熟,而且考上後,實際工作還是會一直用到喔!
 

※ 鄭漢老師小叮嚀
準備稅法時不妨站在「納稅義務人」也就是一般人的角度思考,這樣更能體會法條的意涵,像是每年到了繳稅季,琳瑯滿目的稅額要怎麼算,或是公司行號應該繳納的營業所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