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自己讀書步調,力拼一年喜上榜!

中央大學法文系畢業後,黃瀞誼先在私人公司擔任行政助理,薪水不優渥,工作也缺乏成就感,她決定轉換跑道,選擇日常生活中較實用的法律,以司法特考四等執行員為目標投入公職考試。幸運的是,家中的長輩也都是公務員,很支持瀞誼的決定,讓她可以成為全職考生,無後顧之憂地專心備考。
By 加分誌 2019/01/01 00:00:00

考取類科:107 年司法特考四等執行員狀元
學歷:中央大學 法文系
年齡:24
準備時間:一年

107 年司法特考四等執行員各科成績
科目 分數
國文 68
法學知識與英文 90
訴訟法概要 64
強制執行法概要 78
民法概要 20
行政法概要 86
總成績:67.67(錄取標準:53.33)
 

反向思考選考科,不硬背法條

當全職考生等於零收入,瀞誼給自己設下目標,希望一年就考上,她認為除了努力念書,選擇「對的類組」報考也很重要。瀞誼分析歷年報考與開缺人數,發現書記官的報考與開缺都最多,競爭者也比較多,她又發現執行員去年只開了一個缺,瀞誼猜想大家可能不敢報考,而且今年可能會開比較多缺,靠著這樣的「反向思考」,決定了自己的報考類組。

決定報考後,沒有法律背景的瀞誼第一件事情就是報名補習班,喜愛與老師互動的她選擇面授教學,學習上更有效率。文科出身的瀞誼,沒有花太多時間準備國英文,公文的部分則是先把格式背好,記下常出的類型再做撰寫,「重點是字數要夠,能夠言之有物,內容不要淪為公式化。」瀞誼說。

相較拿手的文科,準備法學科目對瀞誼來說是一大挑戰,「我採取『一本書』主義。」瀞誼說,她先將補習班老師的課本念熟,不會看太多補充資料也不死記法條,她認為初期的重點是理解法條的內容及觀念,而非強記到一字不漏,考前兩個月,瀞誼才開始背誦法條,一邊複習一邊記條號,並把重點記在法典上,每次翻閱都能加強記憶。


 

「不」訂讀書計畫 特訓班加強衝刺

八月開始補習到過年這段時間,瀞誼自認法學基礎不夠扎實,決定只唸課本,考前四個月才開始大量做考古題,先模仿老師作答,再從中整理出屬於自己的答題方式。和其他上榜學長姐比較不一樣的是,瀞誼從不為自己訂明確的讀書進度,而是抓一個大概就好,「我不會刻意量化讀多少書,萬一訂了一大堆讀書計畫卻又做不到,我反而會開始懷疑自己,覺得怎麼那麼廢。」瀞誼笑著說。

針對考生最頭痛的申論題,瀞誼的作法是記住常考題型、常用的法條與釋字,只要看到某種題型,就要立刻聯想到用哪種法條,練成反射動作,喜歡追根究柢的她,自認無法用「背」的寫答案,「基礎沒打好,就寫不出能說服人的答案,所以要把細節全部弄清楚,觀念上沒有任何模糊的地方,寫的答案才能全面又完整。」瀞誼認真地說。

考前一個月,瀞誼參加補習班的特訓班,每天練習考古題,天天都在寫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她認為這樣練筆對考試有極大幫助。「密集地訓練手感,寫題目很快能抓到重點,也能學著掌握時間,還能跟同學一起討論出更好的答案。」瀞誼說。


 

調整念書比重 有問題馬上解決

回顧備考過程,瀞誼最大的心得就是「不要放棄任何一科」,因為擔心念不完,瀞誼決定放棄繁雜的民事訴訟法,有兩個月時間沒碰,後來在特訓班解題不得不重拾課本,但沒時間慢慢讀,只能從題目抓重點。「好在那個月有補救起來,但我事後檢討,這是不好的方式。」瀞誼說。

另外,瀞誼也發現念行政法能同時複習法緒,所以她決定把時間多花在專業科目上,像強制執行法只有一百多條,卻佔了一百分,投資報酬率高,所以要好好念,她認為妥善調整念書的時間與比重,是自己上榜的關鍵之一。

最後,瀞誼列出三大重點供學弟妹參考:
一、 相信自己的讀書方式:瀞誼剛補習時只有晚間上課,白天睡到九點,一開始覺得自己太懶散,後來決定照自己步調走,不受別人影響,負面心態是不必要的。
二、 遇到問題盡快解決:答案想不出來就立刻找老師詢問,不要把問題全部留在考前才問。
三、 找出念書的動力:想要有穩定工作、想要高薪、或是想考完每天玩樂都可以,只要讓自己有動力持續讀書,就是好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