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專訪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

善與惡的辯證在法院不斷上演,這裡可以看盡人生百態,貪嗔癡如何從人心萌芽,最後結出惡果。司法官的工作承受著外人難以想像的壓力,除了受到媒體輿論、社會大眾的監督之外,他們所做的每一個判決,影響的都是一個人、甚至是數個人的人生。司法官學院院長蔡碧玉:「對於司法官來說,每一個案件都是新的試煉和學習。」
By 加分誌 2017/05/01 13:30:00


司法官的搖籃

司法官學院已經有 60 多年的歷史,前身為司法官訓練所,2013 年改制為司法官學院,主要業務為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之培訓業務,以及法務部所屬司法人員的訓練,同時,負責國家犯罪問題與刑事政策之調查、分析及研究。

司法官的職前教育訓練時間為 2 年,是所有公務員裡最長的,其中有一年一個月是在院檢及行政機關、NGO 實習,其餘時間是在司法官學院上課,課程以實務課程為主。作為司法官所需要的基本能力都在這裡養成,目的是讓這些學員在未來的司法官工作上能夠勝任。

以目前 57 期司法官班的課程安排而言,課程大約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在學院裡集中上課 8 個月,學習成為法官、檢察官的實務技能, 像是怎麼寫判決書、案子怎麼處理進行?如何判斷證據?這些都不是在學校能夠學到的實務課程,對這些學員來說其實是很吃力的。

第二階段是實習,先在學院裡學習充足的基本技能,再出去實習。實習是採師徒制,師傅手把手的教導,在院檢機關實習一年後回來,繼續到行政機關及 NGO 實習 一個月。第三階段有 16 周的時間(約 4 個月),大家互相交流心得,並且會有考試,像是實際案例的模擬、裁判的考試等等。

最後按照名次進行分發,學員可以選擇當法官還是檢查官,分好後進行約一個月的分科教育,針對法官與檢察官各自有不同的課程。
 


▲蔡碧玉院長率團前往蒙古國進行公務參訪
 

專業知識外 人格特質很重要

蔡碧玉認為,從事司法官工作的人除了具備專業知識之外,還需要若干人格特質,包括「理想性」、「高抗壓性」、「高EQ」、「同理心」。「當我們自認為中立客觀時,卻受到外界的抨擊和誣衊,這種時候就會讓人感覺無力與灰心,這也是司法官工作現實上的宿命和處境。」因此,需要有高理想性、 抗壓能力來面對這些處境。

另外,司法官也需要具備高 EQ 及同理心,有些法官、檢察官在法庭上會被投訴態度不佳、出言不遜等等。很多時候是檢察官、法官被案件當事人激怒,蔡碧玉希望司法官能夠體諒這些人,「先要有同理心,進來法院的人都不是開心的,他們壓力很大、很害怕,因為存在專業知識上的落差,當事人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106 年蔡碧玉院長訪視司法官第 56 期第二階段院檢學習臺北學習組
 

法律正義 V.S. 實際正義

談到工作上面臨到最困難的挑戰,蔡碧玉認為,最困難的挑戰在於我們時常處在證據一半一半的情況,「我們不是案件當事人、不在事件現場。在任何案件中,我們都是沒有看到現場的第三者。要憑著證據、當事人的陳述去發現真實,去找出真實是什麼,可是實際上法律的正義與真實的正義是有距離的。我們受限於證據、無罪推定,如果證據不足,我們也只能假定無罪。遇到這種情況就會讓人感覺很無力,無法把真相挖掘出來,沒有辦法幫忙在這個事件受到委屈的人,這對我們來說是比較困難的挑戰。」
 


▲106 年邀請美國哈佛學者-查爾斯華頓教授(Charles Wharton)主講「美國法上之合理隱私期待」專題演
 

經驗需要時間累積 年輕不應該是原罪

這幾年社會氛圍對司法不友善,對於年輕的司法官常有負面的評語。認為他們經驗不足,所做的判決與社會大眾的期待有落差,因此給他們奶嘴法官、娃娃法官等稱呼。蔡碧玉認為這對他們來說並不公平,年輕並不應該是原罪,經驗是需要時間累積的,社會應該思考可以用什麼方法幫這些人 快速累積經驗,然後回饋到案件中。

這也是這次司改國是會議討論的重點之一,把更多的重心放在訓練完畢分發之後的初任法官或檢察官的階段,不要馬上就獨立辦案,從助手開始。她以醫生為例,醫學院 6 年畢業,經過實習及住院醫師的訓練,成為主治醫師後才能看門診。開庭就像看門診,現在初任的法官、檢察官就可以開庭獨立辦案,這部分是需要調整的地方。

蔡碧玉認為年輕世代的司法官其實比以前的司法官更加優秀,差別在於生活環境的差異,這群孩子沒有經過什麼挫折,成長過程中一路順遂,家庭環境也較優渥。然而,當一個司法官,不管是檢察官還是法官,面對案件的當事人剛好是相反的,幾乎都是低社經地位,他們的人生體會是截然不同。「我們面對的案件當事人和我們的生活經歷和背景都不相同。如何懷抱同理心,體會當事人的感受?這對年輕世代的司法官而言,將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生活經驗並不是依靠努力用功就可以彌補的,而是靠實際生活及 處事經驗的積累。因此,這也是設置實習的必要性,透過出去實習接觸這些實際案例,「當這些學員第三階段回來後,我們可以明顯看到他們的成長與改變,他們看待事情的角度是完全不一樣的。」
 


▲106 年法制人員訓練班第 37 期結業典禮
 

從不後悔選擇法律這條路

在職前訓練的期間,曾經有好幾位老師都認為蔡碧玉不適合當檢察官,連她也不認為自己適合。沒想到命運的安排,讓她被分發至法務部的檢察官,和她原先設想的人生藍圖完全不同。

她回憶起的第一次外勤相驗(檢視屍體,研判死者之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一天之內就有 10 件,每一件案子的死因都不相同,有自殺、他殺、車禍意外、醫療糾紛、溺水等等。「我覺得是老天爺給的考驗。我實習的時候沒有好好學到相驗(意指驗視屍體、研判死亡原因及方式),實習第一天就碰到各種死因。雖然我是非自願擔任檢察官,但從第一天開始我就給自己心理建設:我沒有選擇也沒有退路,一定要面對我的工作,不能膽怯。」

司法官工作所承受的壓力與辛苦是外人難以想像的,每天面對潮水般的案件湧入,蔡碧玉沒有後悔選擇法律這條路,除了使命感的支撐之外,她認為得到慰藉的時候就是收到當事人的感謝信,了解到你對別人一生的影響。這時所受到的所有痛苦和委屈都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