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長在澎湖的吳俊達律師,高中時期就讀馬公高中,在校成績優異的他,原本可以離島保送生的資格直接保送師大英語系,但他卻想要透過大學聯考,選填自己喜愛的法律系,後來他順利考上政大法律系、政大法研所 ( 民法組 ),91 年順利考取律師執照。
一路走來他對於法律的學習一直抱持著熱忱的態度,因為他研讀法律並非只是單純為了考試,更喜歡動腦,用邏輯思維去認識並理解這些法律學科。吳俊達大學畢業後,因為喜歡鑽研民事法、民事訴訟法,就報考政大法研所。吳俊達說:「念 研究所可以訓練蒐集資料的能力及學習第二語言,透由法研所更深入的學習。」至於要先準備國考?還是先準備法研所?吳俊達認為端看個人選擇,念研究所同樣可以準備律師考試,或者考取後再進修。
考取律師後,原則上要先參加 1 個月的基礎訓練以及 5 個月的實務訓練。在 1 個月的基礎訓練中,每周一到五都有安排不同的講座課程,讓這群準律師對未來律師職業的範疇有初步了解 。基礎訓結束後,接著就是 5 個月的實務訓練。不論選擇在哪種類型的事務所實習,都各有優點, 準律師們可以自行斟酌。在大事務所分工較細,若表現優異者,就有機會留任,直接成為受雇律師;小型事務所人力有限, 幾乎大小事都要協助處理,工作較雜,但歷練比較豐富,也能從中幫助自己找到未來職業的領域。不論選擇在哪種事務所實習,想要多學習,重點還是在自己。事務所每天兵荒馬亂,實習同學要懂得隨時提 問、觀察以及做中學,如此才能在短短 5 個月的實習期間培養舉一反三的能力。

當順利取得律師執照開始執業,又是職涯另一個開始。吳俊達律師以前輩的身分和大家分享,他提到若以律師為職業者, 必須具備高抗壓性、細心、責任感及自律, 這些實務面的學習在法律學科中是沒有教授 的,都要親身經歷才能了解其中的重要性。 吳俊達律師從業多年,其中一件讓他印象深 刻的就是 2012 年《關廠工人案》, 吳俊達 與多位律師自組律師團,大家相互分工、用法律專業,幫助當時被勞委會 ( 今勞動部 ) 追討以貸款名義償還資遣費與退休金的工人 們,經過一番努力,最後法院判定關廠工人勝訴。難得的經驗,更加深吳俊達律師對法律工作使命與熱愛。
吳俊達律師說:「 現今面對律師錄取 名額提升,律師工作不僅須具備法律專業,還要擁有業務能力,除此之外,最好要有 2-3 個擅長的領域,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裡, 佔有一席之地。」法律的學習是無止境的, 縱然成為律師,也要多閱讀及廣泛涉略,讓自己專業及資訊與時俱進。最後,吳律師也為我們推薦一本能幫助法律系學生強化邏輯 推理訓練的好書『看穿假象、理智發聲,從問對問題開始』。這本書能培養學生了解批判思考的基礎方法,在巨量資訊中篩出有用論點,在無用雜訊中做出理性判斷。法律科目的學習,每每都需要運用邏輯思考力,這本就是很好的學習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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